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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仲裁委员会简介
Q: 你好. 我有一个朋友在货厂里卸煤,已工作有5年多了,老板一直没有和他签定劳动合同,再今年5月21日工作时间发生了意外,从车上掉下来,把脚后跟骨头摔坏了,现在刚出院,请问我这个朋友该怎么办?算不算工伤?如何为权?需要那些手续?如何办理?望给予回复
 
A:

请咨询劳动管理部门

 

 

Q: 辞职时, 关于培训违约金。和五金工资的问提。
 
A:

请咨询劳动管理部门

 

 

Q: 本人于2006年8月购商品房一套,合同约定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于07年12月31日前交付.当业主去办理交接手续时,却发现房屋地面、墙面等存在质量问题(开发商也已承认),开发商至今尚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业主认为该房屋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而拒绝收房。请问,开发商应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吗?急!
 
A:

应该根据双方合同中约定的交付条件判断。具体的案件请咨询法律人士

 

 

Q: 因我公司结算支付一名工伤员工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有关文件规定,需要贵局提供最近一次公布的常州市人口预期寿命的数据和年平均工资(2007年2月11日出事,2007年12月28日辞职)。请给予回复。 谢谢
 
A:

请咨询劳动管理部门

 

 

Q: 您好!我的父亲是一家国有钢铁公司的技术工人,从20岁入厂以来年年先进,是一名对工作认真负责的优秀员工.今年由于公司改革,将50岁以上的员工统统赶回了家,起初每月还有基本工资(没有奖金),可这个月我的父亲去银行刷卡才发现已经3个月一分钱没有了.他很是困惑打电话向其他员工询问才得知公司已将年满50岁的员工以合同期满不再续签为由解除劳工关系,就是说他们失业了.这种情况的人还有很多,我父亲不服曾经也向专家咨询过,有人说这种情况理由不充分只能申请劳动仲裁. 我想问公司的这个辞退理由是否有法律依据,作为受害者我们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需要仲裁我们还需准备什么相关资料? 我父亲今年50周岁,合同今年到期(固定期合同),是特殊工种(有劳动部门鉴定),那他可以办理退休手续吗? 我爸从47岁就在家了,那时公司的理由是:“根据公司内部文件的规定~~~~在家等退~~~只发基本生活费~~~”现在又以合同到期为由不在续订合同所以已经3个月没发钱了 那他符合办理退休的条件吗?那以前没给的钱可以要求偿还吗?
 
A:

请咨询劳动管理部门

 

 

Q: 您好!我的父亲是一家国有钢铁公司的技术工人,从20岁入厂以来年年先进,是一名对工作认真负责的优秀员工.今年由于公司改革,将50岁以上的员工统统赶回了家,起初每月还有基本工资(没有奖金),可这个月我的父亲去银行刷卡才发现已经3个月一分钱没有了.他很是困惑打电话向其他员工询问才得知公司已将年满50岁的员工以合同期满不再续签为由解除劳工关系,就是说他们失业了.这种情况的人还有很多,我父亲不服曾经也向专家咨询过,有人说这种情况理由不充分只能申请劳动仲裁. 我想问公司的这个辞退理由是否有法律依据,作为受害者我们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需要仲裁我们还需准备什么相关资料? 我父亲今年50周岁,合同今年到期(固定期合同),是特殊工种(有劳动部门鉴定),那他可以办理退休手续吗? 我爸从47岁就在家了,那时公司的理由是:“根据公司内部文件的规定~~~~在家等退~~~只发基本生活费~~~”现在又以合同到期为由不在续订合同所以已经3个月没发钱了 那他符合办理退休的条件吗?那以前没给的钱可以要求偿还吗?
 
A:

请咨询劳动管理部门,不属于常州仲裁委员会管辖

 

 

Q: 我于2004年12月受聘于该公司做其资讯主管.2007年8月份,公司人事主管突然找我谈话,说公司副总对我有意见.要求我是否可以自动辞职.我当时没肯答应后来公司跟我商量叫我自动辞职并答应赔给我三个月的工资再加上应付我的一个月工资总共应当为:12000左右.当我去公司做交接手续时.公司却到处找理由,一会儿说我这个有问题,一会儿那个有问题(因有几个设备维修和采购是我经手的)迟迟不肯跟我交接.为此我上门好几次.没办法.我只能等待...没想昨天(2007-11-15)居然接到了辞职通知书,上面说是我旷工以及没有按正常手续进行采购及维修.要我去办理交接,不然就移交法律手续...他们无非是想扣我工资..我不想就这么让他们扣钱...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A:

请咨询劳动管理部门

 

 

Q: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说不合格.而且上了两个月的班没有跟我签合同,一年以下合同期的试用期为三十天如果超过了这个期间算违法吗.能得到赔偿吗.
 
A:

请咨询劳动管理部门

 

 

Q: 请问仲裁的结果是否双方必需执行(强制的),仲裁有哪一方承担.
 
A:

仲裁结果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仲裁费用由申请访预付,由败诉方承担

 

 

Q: 我于2006年8月28日应聘于该公司,任驾驶员和送货工一职.2007年9月16日上午9时左右,突然接到解雇电话(当时我还在工作中,就叫我立即走人)并叫我于2007年9月19日下午2时左右到南京市鼓楼区定淮门大街11号A栋2504室(驻南京办事处,电话:025-86261446.)结清所欠一个月的工资(即06年我上班第一个月并未付我的工资),加班费,07年降温费及9月份的半月工资,06年国庆加班费(06年10月1-3日),07元旦加班费及07年劳动节加班费(07年5月1-3日),劳法规定的满1年辞退补偿1月工资. 但是我于2007年9月19日去商谈关于劳资一事毫无结果,负责人回避不予商谈解决.当我于2007年9月21日再次上门协商解决此事时该单位负责人态度蛮横并威胁我说“到任何部门去投诉都没有用,我们从省厅到各市局都有人,你的投诉不会受理.”由于我一年来多次提出必须要按劳法签定劳动合同,但是该公司一直敷衍我,据我了解该办事处大多数人都未签定劳动合同!(该办事处负责人方利萍电话:13505149669) 我向南京市劳动仲裁委员会投诉后查实该公司驻南京办事处并未在南京市注册,南京市劳动仲裁不予受理.叫我到常州劳动仲裁委员会投诉. 恳请有关部门领导帮我解决该难题.万分的感谢!
 
A:

请向劳动仲裁部门咨询

 

 

Q: 我是金百国际的业主,刚刚收房,现在出现如下问题 1、合同约定交付的门为品牌防盗门,实际交付的是邦德防火门。 2、合同约定的玻璃为双层玻璃,事实上交付给我的阳台和通阳台的移门都是单层玻璃,开发商甚至说“阳台玻璃加上移门玻璃不就是双层玻璃了么” 3、楼板厚度不明,室内净高超高了5公分,开发商第一次说楼板厚为16公分,隔天就成14公分,再隔天就成12公分,过两天又成11公分,一直到18号告诉我们说楼板只要8公分厚就够了,我们不知道国家有什么标准,但18层的楼房,只有8公分厚的楼板似乎不太合理。但设计图纸我们却迟迟看不到。 请问这三点可以申请仲裁么,要准备什么样的证据,怎么取证
 
A:

如果合同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为常州仲裁,可以向本会申请。具体的仲裁请求和证据请向律师咨询

 

 

Q: 你们好: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2007年1月30号我在本市一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正式上班,试用期是三个月,试用期工资为800元,至4月4号起公司和我签订了正式用工合同,工资为年薪13200元,其中年薪的10%作为绩效奖金根椐本人的工作业绩和效率进行考核后在年底予以发放,年薪的90%按月平均发放。 期限为一年。但到上个月29号(8月29号星期三)我去上班后,他们突然找我谈话,说我所做的计算机维护工作不合格并立即对我说公司决定不用我了。我想知道的是,象我这样的情况能不能提出申诉?能不能要回我被扣的10%薪水?能不能根据劳动法申请用人单位进行补偿? 谢谢!
 
A:

请咨询劳动部门

 

 

Q: 您好,我原是一家酒店的正式员工,生完孩子过了产假后就主动提出辞职,今年4月份就离职,可是单位当时没及时帮我办好离职手续,到6月底才通知我可以去拿资料去失业保险科办手续,可却领不到失业保险金.说是从7月份政策变严,自己主动辞职的拿不到这钱,可是如果当时单位及时在4月份就帮我办好手续,我也完全可以在7月份前去办失业登记,那样就能拿到这笔钱了,我想问一下,这属于劳动仲裁管吗?我还可以拿回自己的失业保险金吗?谢谢
 
A:

你所咨询的问题属于劳动仲裁的内容,请向所在地劳动部门咨询

 

 

Q: 我看到我上次的提问已经有了答复,谢谢你们!我还想咨询一下,那我父亲的单位,原金狮集团(现拜克自行车有限公司)所属的劳动仲裁部门是哪个区的?是天宁还是钟楼或是新北区,能不能给我们提供一下具体的联系方式?非常感谢!
 
A:

应当根据公司注册的工商部门来定,如果是在市工商注册的,在市劳动仲裁,如果是在区注册的,到注册地劳动管理机构

 

 

Q: 尊敬的专家: 你好!我是绿洲家园的一业主,2004年12月30 日交房,2005年8月装修,装修之前我家的墙上都有一些裂缝,当时修补过,装修后,2006年,出现一些裂缝(共16条裂缝),和开发商交流过,他只答应赔偿1000元,我没有同意,今年裂缝达到了30多条,他们的赔偿条件是要么1000元,要么修补(当然修补是我要在家看着,一个房间一个房间的修补,而且只是修补裂缝,而我的装修则不考虑,但我是要上班的),所以希望你们能帮我出出主意,看怎么解决这问题?在此先多谢了!
 
A:

房屋的质量问题分为主体质量问题和普通质量缺陷两种。如果你所说的情况不是由于沉降或结构等主体结构造成的话,则属于普通质量缺陷,在房屋的保修期限内应当由出卖人负责修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目前首先应当确定造成裂缝的原因,然后是确定修复方案

 

 

Q: 我父亲是原金狮集团(现拜克自行车有限公司)的一名老员工,由于当年金狮集团破产,我父亲被迫待岗在家,现已将近10年,至今仍未有任何处理方法,每月只有360元的工资,且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也早已停交,企业领导也一直回避,不给予处理,我想咨询一下,我父亲的这种情况属于仲裁受理范围内吗?如果属于,那我们应该如何做?谢谢!
 
A:

你咨询的问题属于劳动仲裁的范围,请找当地劳动仲裁机构处理

 

 

Q: 我是于06年11月15号到该公司做油漆工作,直到现在都没有和我签定劳动合同,(该厂大部分临时工都没有签)现在该单位效益面临淡季开始裁人. 请问我是否可以得到经济补偿? 可以得到多少?
 
A:

你咨询上午问题属于劳动仲裁管辖范围,请咨询当地劳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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